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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昌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现状与对策

  • 时间:2019-10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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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平昌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何秀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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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现状

1、土地使用及权属。全系统不动产使用国有土地73412平方米(不包括改造资产)、约110亩,全部是计划经济时期划拨土地,基本持有土地证。农村场镇(基层社)用地24044平方米、约36亩,除经营门市用地9465平方米外,双江、西兴、兰草、得胜供销社约21.87亩土地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。直属企业(县城)用地48911平方米、约73.37亩,其中有效资产占用土地817.31平方米;农资公司、农土公司、日杂公司、复合肥厂、棉胎厂、渭泉酒厂约72.14亩土地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。

2、资产建筑及质量。全系统资产建筑面积63058平方米,大多有产权证。其中框架、砖混、砖木结构等有用建筑40858平方米、占64.8%;处于完全无法使用状态建筑22200平方米,占35.2%。基层社现有建筑面积22128平方米,其中框架、砖混、砖木结构等有用建筑16509平方米、占74.6%;处于完全无法使用状态建筑5619平方米、占25.4%。直属企业现有建筑38023平方米,其中框架、砖混、砖木结构等有用建筑24554平方米、占64.6%;处于完全无法使用状态建筑13469平方米、占35.4%。

3、资产利用及效果。全系统有效固定资产31170平方米,有效率49.43%。其中生产经营面积25598平方米、比重82%;办公面积5572平方米、比重18%。经营面积中临街门市134个6869平方米、平均51平方米;地面、底楼、二楼以上可用于经营面积18739平方米。基层社有效固定资产14726平方米,有效率66.55%。其中生产经营面积13025平方米、比重88.45%;办公面积1701平方米、比重11.55%。经营面积中临街门市93个4956平方米、平均53平方米,分布在14个乡镇及办事处,乡镇覆盖面32.58%,31个乡镇无自有网点;可用于经营面积8069平方米。直属企业有效固定资产13592平方米,有效率35.75%。其中生产经营面积10778平方米、比重79.3%;办公面积2814平方米、比重20.7%。经营面积中临街门市31个1289平方米、平均41平方米,26个门市集中在新平街西段,其它主街道均无自有网点;可用于经营面积9489平方米。

全系统有效资产评估价值14600万元左右(不包括闲置房地产),其中基层社5500万元、直属企业9100万元。资产收益率3.01%,其中基层社2.74%、直属企业1.66%。

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
一是划拨土地闲置多。处于县城三个路段和乡镇两个街道的划拨土地相对集中,面积较大,因无旧城改造规划,开发难度大。二是固定资产危旧多。6个直属企业和2个基层社在未开发土地上的房产多,使用时长,简陋、破旧不堪,维护成本高,使用价值受限,固定资产难以盘活。三是资产利用效益低。县、基企业无拳头主打业务,房地产大多实行租赁经营,租价普遍低于市价,个别企业存在贱租资产、置换不到位等现象,盈利水平低下。

三、主要对策

一要挖掘政策潜力,推进旧城加速开发。以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为契机,整合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,充实社有资产开发利用职能,强化开展请示、汇报、协调、联络等工作,主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主管职能部门争取政策,把供销社老旧资产集中地段纳入旧城开发规划,加速推进占地近100亩社有资产以旧换新的开发转换,增强社有资产服务“三农”和县域经济社会功能。

二要挖掘资金潜力,推进危旧房屋改造。对零散危旧房屋以企业为单位,统一制订改造计划、改造方案和资金筹措使用办法,落实领导责任,公开竞标选择施工队伍,规范实施险情排危、主体加固、地下排水、顶上防漏、功能扩大、环境改善、形象美化等改造工序,拓展性扩大社有资产功能,提高社有资产效用。

三要挖掘管理潜力,推进社有资产管理。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,充实社有资产管理股职能,强化社有资产组织领导。理顺社有资产出资使用关系,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制度,健全数据、图像、卡片等基础资料,推行会计部门明细账务控制、管理部门形象要素控制、使用单位责任考核控制,规范社有资产出资、划拨、使用、抵押、收益、处分等行为,确保社有资产安全。

四要挖掘核算潜力,推进社有资产增值。社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会计核算中心,对全县社有资产账面价值、市面价值、使用价值开展普查和评估,对分布在各地的房地产效用进行科学评判,监督企业公开、公平、合理使用社有资产,力求物尽其用,使社有资产在直营、合作经营、出租等经营行为中得到最好利用,发挥最佳效益。